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所有的音像资料一律不外借,各部门和教师如因教育、教学、科研需要复制音像光盘资料,在不侵犯版权的前提下给予复制与刻录,可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到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申请音视频资料复制登记表》;
二、申请人填写相关内容;
三、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四、交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审批、制作。
五、全院师生个人音像资料需要复制或刻录光盘的,自带材料受理。
六、如遇几个教师同时提出时,则按教师登记的先后顺序予以安排。
七、音像资料复制或刻录光盘优先安排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其他因讲课、活动等非教学使用的须经本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制作。
八、为便于今后更好地开展网络教学,各二级学院可将各种渠道收集到的教学、科研音像、光盘等资料,送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资料室统一保存,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