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服务器托管管理办法

发布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18-09-02   浏览次数:1112

常州工学院服务器托管管理办法

校网教[2018]1

为加强托管服务器的集中控制和安全保护,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服务器托管服务是指学校内各单位将服务器放置于网络中心机房托管服务器区,并通过校园网提供网络服务的形式。

第二条 服务器托管必须采用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规定的系统安全策略和远程管理方式,包括安装正版应用系统、杀毒软件、防火墙及相应软件补丁等,以保障被托管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需要服务器托管的业务单位应填写《托管服务器申请表》,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审核和实施。

第四条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服务器托管所需的机位、网络接口及不间断稳压电源等机房保障条件。

第五条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指定和提供被托管服务器所使用的固定IP地址或域名服务。

第六条 被托管服务器不得运行申请内容之外的服务,否则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暂停该服务器运行,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申请单位负责。

第七条 被托管服务器所属单位拥有被托管服务器的使用和管理权,负责被托管服务器硬件设备和软件程序(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的运行和维护。

第八条被托管服务器所属单位应指定专职管理员对所属服务器进行管理。被托管服务器出现软件、硬件故障,由所属单位负责维护,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协助处理。

第九条 专职管理员通过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认定的远程管理方式对被托管服务器进行控制管理,如需进行现场维护的,应在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下进入网络中心机房进行维护。

第十条被托管服务器出现设备或系统程序故障,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有义务告知该单位相关情况,并给出处理建议。

第十一条 当被托管服务器影响到校园网正常运行或对校园网其他业务产生影响等紧急情况下,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可立即停止托管服务器的运行并通知托管服务器所属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二条 托管单位为被托管服务器的信息安全责任单位。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